服药及孕妇产后饮食禁忌
服药饮食禁忌
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,前人称为服药禁忌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。在古代文献上有甘草、黄连、桔梗、乌梅忌猪肉,薄荷忌鳖肉,茯苓忌醋,鳖鱼忌苋菜,鸡肉忌黄鳝,蜜忌葱,天门冬忌鲤鱼,白术忌大蒜、桃、李,人参忌萝卜,土茯苓忌茶等记载。但对于这些内容不能绝对化,应灵活掌握,科学对待,有的内容有待临床进一步证实。
孕期和产后饮食禁忌
孕期和产后,母体处于特殊生理阶段,饮食调养有着重要意义。妊娠期,母体脏腑经络之气血注于冲任经脉,以养胎元。此期母体多表现为阴虚阳亢状态,因此应避免食用辛辣、腥膻之品,以免耗伤阴血而影响胎元,可进食甘平、甘凉补益之品。对妊娠恶阻孕妇应避免进食油腻之品,可食用健脾、和胃、理气之类食物。妊娠后期,由于胎儿逐渐长大,影响母体气机升降,易产生气滞现象,故应少食胀气和涩肠类食物如荞麦、高粱、番薯、芋头等。
中医学认为,“产后必虚”,产后多瘀。产妇多表现阴血亏虚或瘀血内停等征象。另一方面产妇还要以乳汁喂养婴儿。因此,产后的饮食原则应以平补阴阳气血,尤以滋阴养血为主,可进食甘平、甘凉类粮食、畜肉、禽肉和蛋乳类食品,慎食或忌食辛燥伤阴,发物、寒凉生冷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