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术的特点及作用
武术特点:
寓技击于体育之中:
武术初作为军事训练手段,与古代军事斗争紧密相连,其技击的特性是显而易见的。在实用中,其目的在于杀伤、制服对方,它常常以有效的技击方法,迫使对方失去反抗能力。
这些技击术至今仍在军队、公安中被采用。武术作为体育运动,技术上仍不失攻防技击的特性、而是将技击寓于搏斗运动与套路运动之中。
搏斗运动集中体现了武术攻防格斗的特点,在技术上与实用技击基本上是一致的,但是从体育的观念出发,它受到竞赛规则的制约,以不伤害对方为原则。
如在散手中对武术中有些传统的实用技击方法作了限制,而且严格规定了击打部位和保护护具,短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应的变化,而推手则是在特殊的技术规定下进行竞技对抗的。
因此,可以说武术的搏斗运动具有很能强的攻防技击性,但又与实用技击有所区别。